7月19日至20日,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召开。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刘宝东、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胡建淼作主旨发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肖立辉、王立峰,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李红,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袁金辉出席会议。
刘宝东指出,依法治疆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研讨会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立足国家治理全局,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为主题,为我们深入探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民主与政治协商、法治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搭建了思想碰撞、相互交流的宝贵平台。本次会议将进一步开拓视野、凝聚共识、启迪智慧,破解改革进程中的法治难题,明晰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为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贡献党校智慧力量。
封丽霞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又是改革进程中必须遵循的两大基本原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法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要求进一步深化政治和法治领域改革,扎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进一步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机制,进一步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领域的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更高水平的民主和法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胡建淼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改革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科学化要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化是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和基础,法治化主要是处理好改革与法律的关系。法律是改革的引领和依据,法律又是对改革成果的确认。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会议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这一主题,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民主与政治协商”“社会建设与基层治理”“部门法学与纪检监察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政治法律制度”六个研讨单元,进行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会议分开幕式、主旨发言、分组研讨、分组代表大会交流、教学科研交流、大会总结等阶段。大会发言由王立峰主持,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交流和大会总结阶段由袁金辉主持,肖立辉主持开幕式、主旨发言,并作会议总结。
与会代表认为, 坚持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来引领和保障改革事业的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探索改革、民主、法治实践的政治智慧和成功经验。
与会代表表示,在党校(行政学院)政治学法学的教学科研中,要坚持以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主义民主、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以中国自主的政治学和法学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阐释当前中国改革事业的政治和法治逻辑。
研讨会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办,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政治学法学及相关学科的学者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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